殺手原則
來自SS的意義
那是意義上的反面解釋...

→殺手條件
  :基本上,為了不在殺人後也把自己殺了,需要的條件。
  1.沒有感情
  2.敏銳觀察力
  3.冷靜判斷力
  4.完善計劃能力
  5.接受黑暗心理能力
  6.當成工作
  7.不會影響判斷的罪惡感

→忘卻罪惡感的方法
  :「只有犯錯,沒有錯誤。」
   一切都是決定的,尊重命運的安排。
   但是,神不存在,那只是自然法則。

→忘記過去的簡單方式
  :讓想忘記的人,在腦海中,退去色彩,縮小,直到不清楚,多做幾次,直到不再清晰,久了就習慣,甚至也可以,讓那人的聲音,在背景加上噪音,使其不清楚,久了自然就會忘掉。

→殺人方式
  :有兩種方式,一是肉體上的殺害,二是心靈上的殺害。
  A.肉體殺害:這是大家淺顯易懂的,簡單的說,把他幹掉就對了,不過下手時有一點要克服,就是別受一個人在死前的言語即請求影響,這是最大的危險,不然你會被毀掉。
  B.心靈殺害:基本上,這個方式比較慢,而且要很了解目標,這是最大致命傷,當你越了解一個人,你就越難下手,不過,這就是心靈殺害的特色,你不用自己下手,你只需要,讓目標自己來,在目標身邊佈下多種黑暗面測試的陷阱,藉此摧毀目標。

→武器的使用
  :沒必要使用太複雜的武器,小刀,繩索,甚至在身上的筆,都可以是武器,還有最強的武器不外乎是自己的眼和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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