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「自殺防治自治條例」市府催生
News Collection 2009/01/06


「自殺防治自治條例」 市府催生
〔記者孟慶慈/台南報導〕

自殺是心理走入絕境的死亡,全民關懷、社區關懷有助於防治;台南市政府為進一步防治自殺,將推動制訂「自殺防治自治條例」,衛生局已著手研擬,預計5、6月送議會審議。

市衛生局指出,「自殺防治條例」一旦設立,自殺通報即法制化,醫療院所再也不能以「個人資料受保護」為由不通報,違者將有法可罰,如此一來,衛生局相關人員即能對自殺未遂者或自殺身亡者家屬,後續追蹤、輔導、關懷;自殺防治條例也可讓相關單位更積極協助自殺防治,教育局、社會處、民政局等,都有可發揮處。

衛生局表示,自殺是社會問題加上個人問題,愈多人關心、主動關懷,就能發揮守門員的功效,讓心裡走投無路者突破迷思,進而打消自殺念頭。

衛生局表示,推動自殺防治自治條例設置,過程繁複,必須先擬草案,邀專家討論,至少召開兩次公聽會、送議會審議等,衛生局現已著手研擬草案,預計5、6月送議會定期大會審查,估計第一次過關機率不大,目標訂在98年底通過正式設置。

此外,衛生局表示,98年將推動基層醫師投入自殺防治,計畫對醫師施以再教育訓練,醫師門診時一旦察覺患者情緒低落,有自殺傾向,應適時予以關懷、轉介。




南市研擬自殺防制條例 強制院所通報
2009-01-06 中國時報 【洪榮志/台南報導】

自殺居國人十大死因第九位,近來更因失業率節節升高,各界擔心引發自殺潮。台南市正研擬全國第一個「自殺防制自治條例草案」,強制醫療院所配合通報自殺個案,也計畫整合更多相關單位建構心理衛生安全網絡。

台南市衛生局指出,根據統計,男女自殺的原因大不同,男性偏重債務、失業等經濟因素,女性則受家庭、感情、疑似憂鬱病史等困擾較多。值得注意的是,企圖自殺未遂的民眾中,以卅歲至四十九歲的比率最高,顯示青壯年的自殺問題相當嚴重。

以去年元月至十一月為例,台南市一百十九名自殺身亡者中,只有十三人曾有通報紀錄。前年一百廿四名自殺死亡者中,更只九人曾通報。

衛生局表示,獲得衛生署支持,正研擬全國第一個自殺預防自治條例草案,希望為醫療院所等單位的通報行為,取得法源上的依據。




這篇新聞讓我想起之前看到的
「中華民國牧愛生命協會」自殺防治法連署書

連署是從2005年開始的
網站的資料很完整
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

連署至今好像還沒成功的樣子

之前看到結果忘了發文
我那時候才突然發覺原來台灣沒有自殺防治法
不過自治條例順利通過的話應該可以帶動立法吧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van‧A‧D‧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